反恐防恐 人人有责
——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开展“反恐防恐”安全培训
为使全体师生时刻保持高度安全警惕意识,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,掌握自救自护技能,共同维护好校园安全,12月27日上午,我校开展了反恐防恐怖知识培训活动,邀请县公安局防恐办主任曾亚兴、鲤城派出所副所长李警官来校进行“反恐防恐”安全知识培训。
《反恐怖主义法》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,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是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。
在反恐防恐怖知识培训活动中,首先由曾警官做了专题培训。曾警官从“什么是恐怖活动”“恐怖活动的危害”“暴恐袭击的主要方式手段”“如何识别恐怖嫌疑人”等方面作了系统的培训。随后举行了“反恐防恐,人人有责”签名仪式、分发《反恐怖主义法》宣传册,观看反恐防恐图片展等活动。
通过此次反恐防暴宣传活动,不仅帮助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和积累自我保护的生活经验,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,还提高了我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各部门协调配合能力,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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